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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通知

国务院侨办2018年“华文教师证书”研习班的通知

  • 活动时间:
  • 5/21
  • 活动地点:
  • 中国
  • 资格考试

国务院侨办、中国海外交流协会近期拟举办11期“华文教师证书”研习班,具体信息如下:

一、主办单位:国务院侨办、中国海外交流协会

二、承办单位:有关华文教育基地院校

三、华文教师证书班介绍:为顺应海外华文教育师资专业化发展的需要,提升海外华文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,国务院侨办/中国海外交流协会将逐步在海外推广和实施“培训、考核、认证”三位一体的培训。海外华文教师参加培训和考试,可根据成绩获取“华文教师证书”。

四、华文教师证书班内容:安排汉语词汇知识及教学、汉字词汇知识及教学、语法知识及教学、华文教学基础、华文课堂教学、儿童心理认知发展等课程;进行“华文教师证书”考试介绍及测试辅导;参加“华文教师证书”测试;适当安排文化考察。

五、华文教师证书班规模:每班计划招收100人,报满即止。

六、华文教师证书班承办单位、地点和时间:

1.暨南大学,广东省广州市,5月21日至6月7日;

2.广西师范大学,广西桂林市,6月23日至7月10日

3.暨南大学,广东省广州市,7月10日至27日

4.华中师范大学,湖北省武汉市,8月1日至18日

5.北京语言大学,北京市,8月10日至27日

6.暨南大学,广东省广州市,9月10日至27日

7.四川大学,四川省成都市,10月10日至27日

8.暨南大学,广东省广州市,11月25日至12月12日

9.海南师范大学,海南省海口市,12月1日至18日

10.东北师范大学,吉林省长春市,12月9日至26日

11.华侨大学,福建省厦门市,12月17日至2019年1月3日

各班均为18天17晚。开始日为报到日,最后为结束日。

七、报名条件:现职海外华校的华文教师,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,选择参加其中一班。参加者要求身体健康,无传染性疾病、严重高血压、心脑血管、精神类疾病,非肢体残疾,非孕期。年龄不超过60岁。

八、费用:活动期间的学习、食宿、交通等费用由国务院侨办/中国海外交流协会负担。抵离旅费、在华期间的医药费、电话费、洗衣费等以及因提前报到或延后离开发生的费用自理。

九、有关要求:

1.请参加者尽快填写报名表,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给有关驻外使领馆。

2.如需接机或接站,请务必提前20天将抵达航班或车次通知承办单位,以便安排接机/站。

3.活动期间须遵守相关规定,不得擅自离开。

4.为保证接待工作顺利进行,请勿带家属随行。

5.如有问题请径与承办单位或主办单位联系。

 

日本报名细则:

 

此活动由日本华文教育协会负责报名。

  • 请日本的华文教师逐项认真填写好表格,送交以下邮箱:

jimukyoku@huawen.jp

联系人:福安老师

  • 如自己已将报名表发送培训单位的,也要注明院校名称后发送此邮箱。
  • 报名者的资格、条件由大使馆审核。
  • 发送报名表截止日期4月23日,如果这期间对方名额已满,敬请大家谅解。

 

日本华文教育协会

2018.3